更新商業資料所需文件 - 香港成立的有限公司
商業資料更新
有限公司
如需下載PDF版本,請點擊香港成立的有限公司 (PDF, 543KB)。
請依照以下表列的更新事項,遞交所需文件的真確副本:
更新事項 | 網上提交指示 | 郵寄提交指示 ♦ |
---|---|---|
授權簽署人 / 簽署指示 | 透過 網上「商業資料更新」服務# |
|
授權簽署人 / 簽署指示 | 不適用 |
|
董事(個人) | 透過 網上「商業資料更新」服務# |
|
董事(法人團體) | 不適用 |
|
*實益擁有人 | 透過 網上「商業資料更新」服務# |
|
註冊名稱 | 不適用 |
|
♦如何更新你的商業資料:
- 下載此包含互動功能的表格到你的電腦,再以Adobe Reader 開啟。
- 表格必需由本行記錄內的董事簽署。如有關董事未能簽署表格,請同時遞交周年申報表(NAR1)及/ 或關於委任簽署人為董事的更改公司秘書及董事通知書(ND2A)以確認委任簽署人為董事。
- 遞交已填妥的表格時,你需同時提交以上表列的所需文件之最新真確副本。
重要通知 :
- 由下列人士(但不限於此)認證簽字式樣/簽證為真確的副本:
- 銀行經理;
- 法律專業人士,如受香港律師會監管的律師、公證人,或同類人士;
- 會計專業人士,如受香港會計師公會監管的核數師、執業會計師,或同類人士;
- 根據香港反洗錢規例(如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AMLAO))獲發牌照的信託公司,或同類機構;
- 現為香港公司治理公會(HKCGI)會員的特許秘書,或同類人士;
- 同類司法管轄區的司法機構成員;
- 太平紳士。
- 建議格式:簽證人必須在文件副本上簽署及註明日期,並在簽名下以正楷清楚註明全名,以及註明職銜。簽證人必須證明這是真確副本(或以類近字句表達)及註明頁數。有關簽字式樣認證,簽證人必須認證已“見證/驗證/認證”(或以類近字句表達)簽名。
- 如文件正本或真確副本並非英文或中文文件,須另外提交翻譯文本。請注意,我們將無法歸還您遞交的文件。
- 如有需要,我們會要求您提供其他資料及文件。
- 如欲查閱所需文件的樣本,請瀏覽更新公司資料所需文件 (樣本) ( PDF, 1.2MB)
- 如有任何査詢,請點擊右方「需要幫忙?」。
定義 :
*實益擁有人 :
- 就法團而言指符合以下任何一項說明的個人:
- 直接或間接地擁有或控制( 包括透過信託或持票人股份持有) 該法團已發行股本的不少於10%; 或
- 直接或間接地有權行使在該法團的成員大會上的投票權的不少於10%; 或支配該比重的投票權的行使; 或
- 行使對該法團的管理最終的控制權 ; 或
- (如該法團是代表另一人行事) 指該另一人。
- 就信託而言指符合以下任何一項說明的個人:
- 有權享有信託財產的資本的既得利益的不少於10%的任何人,而不論該人是享有該權益的管有權,剩餘權或復歸權,亦不論該權益是否可予廢除; 或
- 該信託的財產授予人; 或
- 該信託的保護人或執行人; 或
- 對該信託擁有最終的控制權的個人。
^看似代表客戶行事的人(「PPTA」):
看似代表客戶行事的人乃指獲委任代表公司建立銀行業務關係,或獲授權指示透過所開立的戶口或所建立的業務關係進行各種活動的人。看似代表客戶行事的人的例子包括:
- 代表公司與銀行建立業務關係的人
- 擁有戶口的唯一授權,或擁有轉入資金及將資金轉出至第三方戶口的不受限制授權的獲授權簽署人(AS)
#網上「商業資料更新」服務不適用於以下公司類型:(一)公司董事或授權簽署人為法人團體;及/或(二)商務「網上理財」戶口附有聯繫公司。合資格指示提交者必須為商務「網上理財」主要使用者(此商務「網上理財」更新公司資料指示服務不適用於商務「網上理財」普通使用者)。如想了解更多﹐請瀏覽網上「商業資料更新」服務。
更新商業資料所需文件 - 海外成立的有限公司並在香港註册
如需下載PDF版本,請點擊海外成立的有限公司並在香港註册 (PDF, 530KB)。
請依照以下表列的更新事項,遞交所需文件的真確副本:
更新事項 | 網上提交指示 | 郵寄提交指示 ♦ |
---|---|---|
授權簽署人 / 簽署指示 | 透過 網上「商業資料更新」服務# |
|
授權簽署人 / 簽署指示 | 不適用 |
|
董事(個人) | 透過 網上「商業資料更新」服務# |
|
董事(法人團體) | 不適用 |
|
*實益擁有人 | 透過 網上「商業資料更新」服務# |
|
註冊名稱 | 不適用 |
|
♦如何更新你的商業資料:
- 下載此包含互動功能的表格到你的電腦,再以Adobe Reader 開啟。
- 表格必需由本行記錄內的董事簽署。如有關董事未能簽署表格,請同時遞交註冊非香港公司周年申報表(NN3)及/ 或關於委任簽署人為董事的註冊非香港公司更改公司秘書及董事申報表(NN6)以確認委任簽署人為董事。
- 遞交已填妥的表格時,你需同時提交以上表列的所需文件之最新真確副本。
重要通知 :
- 由下列人士(但不限於此)認證簽字式樣/簽證為真確的副本:
- 銀行經理;
- 法律專業人士,如受香港律師會監管的律師、公證人,或同類人士;
- 會計專業人士,如受香港會計師公會監管的核數師、執業會計師,或同類人士;
- 根據香港反洗錢規例(如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AMLAO))獲發牌照的信託公司,或同類機構;
- 現為香港公司治理公會(HKCGI)會員的特許秘書,或同類人士;
- 同類司法管轄區的司法機構成員;
- 太平紳士。
- 建議格式:簽證人必須在文件副本上簽署及註明日期,並在簽名下以正楷清楚註明全名,以及註明職銜。簽證人必須證明這是真確副本(或以類近字句表達)及註明頁數。有關簽字式樣認證,簽證人必須認證已“見證/驗證/認證”(或以類近字句表達)簽名。
- 如文件正本或真確副本並非英文或中文文件,須另外提交翻譯文本。請注意,我們將無法歸還您遞交的文件。
- 如有需要,我們會要求您提供其他資料及文件。
- 如欲查閱所需文件的樣本,請瀏覽更新公司資料所需文件 (樣本) ( PDF, 1.2MB)
- 如有任何査詢,請點擊右方「需要幫忙?」。
定義 :
*實益擁有人 :
- 就法團而言指符合以下任何一項說明的個人:
- 直接或間接地擁有或控制(包括透過信託或持票人股份持有) 該法團已發行股本的不少於10%; 或
- 直接或間接地有權行使在該法團的成員大會上的投票權的不少於10%; 或支配該比重的投票權的行使; 或
- 行使對該法團的管理最終的控制權 ; 或
- (如該法團是代表另一人行事) 指該另一人。
- 就信託而言指符合以下任何一項說明的個人:
- 有權享有信託財產的資本的既得利益的不少於10%的任何人,而不論該人是享有該權益的管有權,剩餘權或復歸權,亦不論該權益是否可予廢除; 或
- 該信託的財產授予人; 或
- 該信託的保護人或執行人; 或
- 對該信託擁有最終的控制權的個人。
^看似代表客戶行事的人(「PPTA」):
看似代表客戶行事的人乃指獲委任代表公司建立銀行業務關係,或獲授權指示透過所開立的戶口或所建立的業務關係進行各種活動的人。看似代表客戶行事的人的例子包括:
- 代表公司與銀行建立業務關係的人
- 擁有戶口的唯一授權,或擁有轉入資金及將資金轉出至第三方戶口的不受限制授權的獲授權簽署人(AS)
#網上「商業資料更新」服務不適用於以下公司類型:(一)公司董事或授權簽署人為法人團體;及/或(二)商務「網上理財」戶口附有聯繫公司。合資格指示提交者必須為商務「網上理財」主要使用者(此商務「網上理財」更新公司資料指示服務不適用於商務「網上理財」普通使用者)。如想了解更多﹐請瀏覽網上「商業資料更新」服務。
更新商業資料所需文件 -海外成立的有限公司不在香港註册
如需下載PDF版本,請點擊海外成立的有限公司不在香港註册 (PDF, 520KB)。
請依照以下表列的更新事項,遞交所需文件的真確副本:
更新事項 | 網上提交指示 | 郵寄提交指示 ♦ |
---|---|---|
授權簽署人 / 簽署指示 | 透過 網上「商業資料更新」服務# |
|
授權簽署人 / 簽署指示 | 不適用 |
|
董事(個人) | 透過 網上「商業資料更新」服務# |
|
董事(法人團體) | 不適用 |
|
*實益擁有人 | 透過 網上「商業資料更新」服務# |
|
註冊名稱 | 不適用 |
|
♦如何更新你的商業資料:
- 下載此包含互動功能的表格到你的電腦,再以Adobe Reader 開啟。
- 表格必需由本行記錄內的董事簽署。如有關董事未能簽署表格,請同時遞交最近六個月發出的董事在職證明書以確認委任簽署人為董事。
- 遞交已填妥的表格時,你需同時提交以上表列的所需文件之最新真確副本。
重要通知 :
- 由下列人士(但不限於此)認證簽字式樣/簽證為真確的副本:
- 銀行經理;
- 法律專業人士,如受香港律師會監管的律師、公證人,或同類人士;
- 會計專業人士,如受香港會計師公會監管的核數師、執業會計師,或同類人士;
- 根據香港反洗錢規例(如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AMLAO))獲發牌照的信託公司,或同類機構;
- 現為香港公司治理公會(HKCGI)會員的特許秘書,或同類人士;
- 同類司法管轄區的司法機構成員;
- 太平紳士。
- 建議格式:簽證人必須在文件副本上簽署及註明日期,並在簽名下以正楷清楚註明全名,以及註明職銜。簽證人必須證明這是真確副本(或以類近字句表達)及註明頁數。有關簽字式樣認證,簽證人必須認證已“見證/驗證/認證”(或以類近字句表達)簽名。
- 如文件正本或真確副本並非英文或中文文件,須另外提交翻譯文本。請注意,我們將無法歸還您遞交的文件。
- 如有需要,我們會要求您提供其他資料及文件。
- 如欲查閱所需文件的樣本,請瀏覽更新公司資料所需文件 (樣本) ( PDF, 1.2MB)
- 如有任何査詢,請點擊右方「需要幫忙?」。
定義 :
*實益擁有人 :
- 就法團而言指符合以下任何一項說明的個人 :
- 直接或間接地擁有或控制( 包括透過信託或持票人股份持有) 該法團已發行股本的不少於10%; 或
- 直接或間接地有權行使在該法團的成員大會上的投票權的不少於10%; 或支配該比重的投票權的行使; 或
- 行使對該法團的管理最終的控制權 ; 或
- (如該法團是代表另一人行事) 指該另一人。
- 就信託而言指符合以下任何一項說明的個人 :
- 有權享有信託財產的資本的既得利益的不少於10%的任何人,而不論該人是享有該權益的管有權,剩餘權或復歸權,亦不論該權益是否可予廢除; 或
- 該信託的財產授予人; 或
- 該信託的保護人或執行人; 或
- 對該信託擁有最終的控制權的個人。
^看似代表客戶行事的人(「PPTA」):
看似代表客戶行事的人乃指獲委任代表公司建立銀行業務關係,或獲授權指示透過所開立的戶口或所建立的業務關係進行各種活動的人。看似代表客戶行事的人的例子包括:
- 代表公司與銀行建立業務關係的人
- 擁有戶口的唯一授權,或擁有轉入資金及將資金轉出至第三方戶口的不受限制授權的獲授權簽署人(AS)
#網上「商業資料更新」服務不適用於以下公司類型:(一)公司董事或授權簽署人為法人團體;及/或(二)商務「網上理財」戶口附有聯繫公司。合資格指示提交者必須為商務「網上理財」主要使用者(此商務「網上理財」更新公司資料指示服務不適用於商務「網上理財」普通使用者)。如想了解更多﹐請瀏覽網上「商業資料更新」服務。